前端——语言——Core JS——《The good part》读书笔记——第九,十章节(Style,Good Features)
第九章节
本章节不再介绍知识点,而是作者在提倡大家培养良好的编码习惯,使用Good parts of JS,避免Bad parts of JS。它是一篇文章。
本文的1-3段阐述应用在开发过程中总会遇到需求更新,BUG的修改,代码的维护等。而在这些过程中保持代码没有任何错误是一个非常挑战性的工作,所以在日常开发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编写阅读性较高,可维护较高的代码,使用”strict”模式编写JS代码。
本文的4-8段阐述style在开发过程中的作用性,优秀的编码风格会导致代码更容易阅读,也更容易理解,这样更容易在其基础上修改或进行优化。
其实公司一般都采用统一的代码风格,以前遇到过几千行JS的代码,真看的让人头大,而且代码变量很容易重复,也很容易出错,JS代码是有一处错误不会继续往下运行的,这导致在其基础上编写或维护造成一种恐惧感,有的甚至你还没有开始写,只是简单的运行几次,代码就报错了,那你改不改,改的话需要读懂所有的JS,了解所有的这些需求,不改吧,怎么到你手里就出错了,锅从天而降,无奈。
后续的部分都是介绍书籍作者保持的优秀代码风格。
- 块缩进使用4个空白字符。
- 把一条statement语句放在一行,尤其是++,--这些。
- If和while包含{},尤其是if,紧跟的一条statement才是逻辑块,之后的statement都是独立的,与if没有任何关系。
- {}不另起一行,而是 { 与代码在一行。这个因人而异,只不过代码行数会增加
- 代码必须写注释,而且修改代码,对应的注释也必须修改。
- 由于JS没有块作用域,所有的变量定义在函数的开头。
- Switch,case语句中case必须有break。
- 使用一个全局变量代表一个应用或者JS的代码库,常见的优秀的框架都是如此,jquery,easyui等。
第十章节
本章是本书的最后一章,和第九章一样,它没有知识点内容,而是一篇文章,阐述了作者编写本书的缘由,以及他的观点。
本章1-3段介绍作者编写此书的缘由,最初是被邀请为《Beautiful Code》一书写一部分内容。作者之后便尝试去发现JS中的Beautiful features,首先想到的就是在开发JSLint编译器的工作经历,后来确实内容过多,而原书只允许他写30-40页,所以他自己打算出本书。
本章第四段是作者在《Beautiful Code》一书中的部分内容,这些都是JS精华部分。第一,function扮演构造器的角色,同时扮演类的角色;第二,对象可以动态的添加和删除属性;第三,创建对象时使用字面量,例如对象,数组。
本章第五段作者描述除上述精华部分之外,JS还需要添加一些新的功能,例如添加PI常量,不保留关键字,添加块作用域。
后续部分作者思考为什么JS语言的开发者没有他这样的想法,反而是不断的去提升JS语言的功能,增加许多新特性。新特性一方面浪费开发者的精力,需要测试去验证它的正确性,另外一方面学习者(程序员XX)也需要更多的精力去学习。一门优秀的语言不在乎它功能的多少,而在于它功能中精华部分的占比。
个人感受
从我个人的学习和实践经验来看,是完全赞成和支持作者的。JS语言与Java语言比较,它是很小的,它的用途是明确的,就是为了将静态页面转换为动态页面,所以Client-JS部分的内容是JS的核心。
而Java,它的方向就很多,分为JVM;基础知识J2SE,J2EE,J2ME;衍生出来的很多框架,尤其是以开源组织Spring,Apache为代表,不得不吐槽框架是真的多;其他附加的一些基础知识,UML,设计模式,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网络,面向对象设计等等,虽然这些不是Java独有的,但是也是必须学习的。
两者从实践角度,前端大部分都基本在操作HTML文档,监听事件,调CSS样式等等这些,而后端确实太简单了,学些API,或者了解业务逻辑,抄别人代码,反而是理解业务逻辑是最难部分,但是深入学习,你会发现Java不是你看一两本书就会的,要求你一两年精通Java,研究Java源码啊,这些估计都不是自己学习,自己的话就会感觉到难度了。相对Java,JS比较简单。
学习和实践感受是不同的,实践会发现前端稍微复杂一些,学习时会发现后端比前端复杂很多。
至此本书内容已基本结束,只剩余一些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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