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JavaScript语言精粹>,并且连着看了两遍,如果非要用言语形容的话,那我只能用4个字来形容:相见恨晚.其中的一些经验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其实也了然,但是作者用这么浅薄的书把有着深厚蕴含的她深刻暴露出来的确值得我辈去拜读.JavaScript当初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统治了浏览器端,其发布到正式成为ECMA规范也就1年多的时间,未经大规模检验的她,的确存在些糟粕性的语法,但其基于原型继承及函数式编程思想等等优秀的想法将其提升到语言的另一个层次上.以作者的话来说就是: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