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移动开发感兴趣,于是乎有了相当正式的理由购买了一台macbook pro 13. 我虽然以前没有使用过mac os,但是上手却很快,这大概跟我最近几年一直在使用linux系统有关吧.我平时上班时用的是那个万恶的windows 8,回到家里不想再对着工作相关的东西,就使用linux mint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网上任何有关两种系统优劣之争论与哥无关, 对于我来说,它们只是工具,能用就用,不用可弃之. 回到正题,既然有了新电脑那就得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既然要搞移动开发,那就从终端入手,先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