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简单:迁出锁定!之所以强调这个,是因为这方面吃过的亏太多,我举几个例子:1.比如两个程序员增加了同一个功能,但是实现方法不同,比如甲:func1,乙 func2,两者代码也不一样第二个人在迁入代码的时候,就会冲突,这个时候就会存在解决冲突的问题,谁来解决,感觉都不太合适,在本例中,后一个迁入者很可能会把前一个写的代码删掉或者注释掉,实际上的情况可能更复杂,如果第二个程序员的功力不够,写的代码有潜在的bug,再退回到前一个程序员的代码,无疑降低了工作效率.更麻烦的问题还有可能是这样,界面上增…